共14个岗位,惠州市惠阳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2025年社会招聘简章

时间:2025-08-19 16:30:57 作者:国企笔面通

惠阳区

经营集团

2025社会招聘



集团简介


惠州市惠阳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6.33亿元,属惠州市惠阳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下属一级国有独资企业。集团大力发展“农业、文旅和运营”等相关业务,为满足工作需要,打造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度秋季公开招聘工作。




01

管理方式及薪资待遇



采用契约化管理,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具体薪资待遇按所属企业的工薪制度执行





02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岗位及要求自愿报名,填写《惠州市惠阳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及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及学位证、学历认证证书(学信网或留学e网通出具)、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截止至报名结束当天前一个月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及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https://ipcrs.pbccrc.org.cn/出具)压缩后发送至邮箱

hzhyjyjt@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1.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无犯罪记录、征信等相关证明,形成通过资格审查初步名单,并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标明原因,留档备查。


2.确定入围笔试名单。报名结束后,根据资格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评估、筛选,根据应聘人员学历、职(执)业资格证、奖惩情况等综合考虑人员素质,择优选定笔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分别根据岗位实施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同等总成绩的,以满足任职要求优先项的优先,如均满足或均不满足,再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以学历和工作经验优秀者优先)。


时间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地点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入围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5: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不足面试入闱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笔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背景调查或考察

由惠阳区经营集团根据需要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不合格的不能录用,视情况依次递补。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县级以上三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七)递补

聘用因考生体检、自愿放弃或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任

1.根据面试情况、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聘用对象,在惠州市惠阳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履行聘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由惠阳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示及问题反馈的搜集工作,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

0752-3456313





03

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竞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04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4.个人档案有关资料真实、完整。


(二)资格条件

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

2.详见附件2惠阳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5年秋季招聘计表》(共20人)。


(三)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与用工企业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该企业的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也应当回避;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职数

详见附件2





05

其他事项




(一)参加招聘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得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二)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惠州市惠阳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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